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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达通知】福建省科协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六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创始人 点击次数: 1  更新时间:2025-03-13  【 打印此页】  【关闭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部属、省属科研院所,省属医院,省创新实验室,各设区市科协、科技局、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科协、经济发展局、社会事业局:


一、参评要求

  (一)评选范围。包括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科学研究、应用技术等方面的优秀学术论文。   

  (二)发表要求。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有全国统一刊号的学术刊物或正式出版的国际性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     

  (三)论文成果、版权。应属于福建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且第一作者须为在闽科技工作者(以发表论文时人事关系所在为准)。凡内容存在知识产权、署名权等方面争议的论文,或涉及违背有关保密规定、有关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学术论文不得申报参选。

  (四)申报者要求。论文申报者原则上应为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以发表论文的署名为准。以通讯作者名义申报的,应提交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的授权书。每名申报者当届限报一篇论文参评。以课题组署名发表的论文,限报主要完成人员3人。


二、推荐名额

  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部属(省属)科研院所,省属医院,省创新实验室,各设区市科协、科技局、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科协、经济发展局、社会事业局为本次论文评选的推荐单位。福建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限报8篇,本科高校、部属(省属)科研院所、省属医院限报5篇,其他各单位限报3篇。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相关推荐单位可合并上报。


三、申报注意事项

  (一)各推荐单位要成立评委会,认真组织初评推荐工作,并按照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指标和等级(附件1),写明评审意见、提出建议授奖等级,按推荐名额数排序后上报省评委会。    

  (二)一篇论文只能向一个单位评委会申报。已获得高一级奖励的学术论文,不再参加评选。    

  (三)申报一等的学术论文,原则上应在全国性学会、中科院下属科研机构、高校主办的科技期刊、学报,或国际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且经本学科在全国有一定权威的两名正高级以上(含)专家推荐并附评语。每个单位申报一等的论文不得超过推荐名额的30%(向上取整)。     

  (四)各单位通过初评推荐的论文需报送纸质材料如下:

  1.“学术论文评审表”(附件2)一式4份(其中3份不填作者姓名及作者相关情况);

  2.论文全文(原文),发表该论文的学术刊物的抽印本(封面及目录复印件),论文中文摘要(500字以内),各一式4份(其中3份遮盖作者个人信息和工作单位);凡在国外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须附上中文翻译材料,以及作者本人关于知识产权所有者的说明,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

  3.推荐统计表(附件3)的纸质盖章版。


  (五)通过初评上报的申报者需于4月1日后登录福建省科协门户网站“服务大厅”注册在线填报提交推选材料(福建省科协信息化服务平台,网址:http://kjst.fjkx.org/#/login)。推荐单位登录系统进行审核提交(设区市科技局、教育局推荐论文可通过市科协账号合并提交),并于4月15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纸质版寄送第十六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科协学会学术部),逾期不予受理。  


  (六)评选结果将在省科协网站(https://www.fjkx.org)公布。


  联系人:陈晨、林云祖

  电话:0591-86270627、86270693

  邮箱:fjkxxhb@163.com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73号东湖大院2号楼四楼(邮编:350001)。

 


附件:

  1.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指

  标和等级

  2.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表

  3.第十六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

  文推荐情况统计表

 


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教育厅

2024年3月11日


附件.1

  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指标和等级


一、评选指标

优秀学术论文分一、二、三等。

  一等:在某一个学科理论领域的研究中有重大突破,在科学实验手段或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或发明,达到本学科或本专业技术国际先进水平(各项指标得分总和≥95分)。

  二等:在某一个学科理论领域的研究中或在科学技术上有较大突破或创新,达国内先进水平(各项指标得分总和≥80分)。

  三等:在理论上、技术上有所创新,达省内先进水平(各项指标得分总和≥65分)。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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